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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大知識轉移處處長艾荃訪研究總中心 盼和成大合作 共拓大陸市場

出刊日期:第70期 2014-07-30作者:翁翠霞

艾荃處長在技轉育成中心演講「技術移轉的挑戰」

艾荃處長拜會南科育成中心,與張志涵主任(左一)、蔡達智副主任(右一)座談

香港城市大學(下簡稱「香港城大」)知識轉移處處長艾荃博士7月25日拜會研究總中心,並以「技術移轉的挑戰(Challenges in Technology Transfer)」為題在技轉育成中心發表演講,分享他在香港城大以及史丹福大學的技轉經驗。艾荃處長於演講中表示,希望可以循香港城大和史丹福大學合作的模式,和成大建立合作關係,協助成大技術輸出至大陸。
 
在到香港城大之前,艾荃處長在美國史丹福大學技轉辦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以下簡稱OTL)擔任資深專案經理(Senior Licensing Associate)長達六年時間。在今(2014)年4月獲聘到香港城大後,即推動香港城大和史丹福大學簽訂合作契約(Agreement),使香港城大成為史丹福大學開拓大陸技轉市場的根據地,而史丹福大學則協助香港城大的技轉業務。艾荃處長也希望將此模式運用在香港城大和成大的合作,透過香港城大的跳板,與成大共同開創大陸產學合作的市場。
 
It’s not (only) about the “MONEY”

演講上,艾荃處長分享美國史丹福大學技轉辦公室的成功經驗。他強調史丹福OTL的成功運作機制是奠基於史丹福大學悠久深厚的研究能量,以及將技術善用在社會的核心價值。他說很多人拜訪了OTL後,常會驚訝的發現OTL其實不是那麼向「錢」看,其營運的目主要是為了將史丹福校園開發的技術推廣到社會,幫助全世界的人,尤其是開發中的國家。基於這樣發展社會公益的理念,OTL訂定了一系列的技轉指導原則,讓學校創新技術得以造福全世界。

一、不「賣」技術,只作授權,且最大幅度僅作到「專屬授權(exclusive license)」。艾荃處長表示史丹福大學希望校園開發的技術是能為社會帶來最大利益,不希望落入特定人士,如專利蟑螂(patent trolls)之手,成為訴訟牟利的工具,因此不會將技術「包裹」賣給任何人或單位。

二、對於「專屬授權」,史丹福大學則訂定一些限制:

(1) 如果廠商獲得專屬授權時,必須要有應達到的開發里程碑;廠商如果無法如期達成,OTL有權利收回技術,轉授權給其他廠商。

(2) 平台型技術(platform technology)不作「專屬」授權。OTL訂立這樣的政策,主要源自多年前史丹福大學將生物晶片的技術「專屬授權」給Affymetrix公司所得到的「教訓」。Affymetrix公司是全美第一家發展生物晶片技術的公司,並且擁有生物晶片製造技術的專利權,而它的生物晶片技術由於來自史丹福大學的獨家授權,因此讓Affymetrix壟斷了生物晶片的製造和市場銷售,得以拉高產品售價,造成學術研究上某些不合理的現象。艾荃處長指出OTL後來反省此技轉案,而確立了日後授權標的的技術如果是此領域發展其他技術皆需要的要件,則不作專屬授權的原則。OTL對定位技術是屬於平台型或垂直型,內部皆會有慎重的討論以達成共識,作為後續執行技轉的依據。

(3) 技術進行專屬授權或衍生為新創公司前,須對外公告和推廣二到三個月。

三、對開發中國家則採取無償技轉。

四、為維護學術自由,發明人可不經OTL批准,有權逕行發表或公開技術原始碼(opensource)。
 
而史丹福大學OTL不向「錢」看的精神,也顯現在辦公室技轉人員從未採分紅方式(commission)做為工作誘因,據艾荃處長指出OTL主任聘請專案經理的唯一要求是需要在業界工作過,因此每位專案經理到OTL工作前,業界工作年資平均是十五到十八年。艾荃處長在去OTL工作之前,即在科技業、創投工作了二十年。因此願在OTL工作,並不會以賺錢為出發點。

艾荃處長強調,不採取分紅方式的最大好處是在OTL所有技術的資訊都是公開共享,不會為了搶技術而獨佔私營,也讓辦公室的工作氣氛極為融洽,技術得以有效推廣移轉。另一方面,除工作氣氛良好是辦公室流動率不高的原因外,艾荃處長認為學校對於技轉辦公室專業度的重視,專案經理在學校有不亞於教授的專業地位也是技轉人員重要的工作誘因。他說OTL的獨立專業,即使連史丹福大學的校長也不能干預專利申請或技轉的決定。
 
史丹福大學OTL有全美最佳技轉辦公室之稱,完善的制度和專業的人才使得世界各地的技轉單位紛紛前去取經,希望複製成功經驗。但在演講最後,艾荃處長一再強調每個學校的研究專長領域不同,面對的市場也有別,和產業界的關係也有深淺差異,以史丹福大學為例,每年全校預算約有三十億美金,培育出的諾貝爾獎得主有二十多位,研發量能有目共睹,自是廠商主動尋求技術的目標,當然OTL的業務得以較為穩定地經營。但對於研究資源較少或是知名度不高的學校,在向產業推廣技術時,即可能面臨很多挑戰,不可能完全套用史丹福OTL的營運模式。

艾荃處長認為每個學校應視自己的特色發展適合自己的技轉策略和模式。不過,他也表示,即使連史丹福大學的技轉辦公室在成立初期的十年也仍無法自給自足,需仰賴學校長期挹注經費,才能達到目前每年約八千七百萬美元授權金的規模,因此學校對智慧財產和研發成果的重視與管理政策是技術移轉能否成功推動的關鍵因素。